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冯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购买复垦指标费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在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于2018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及其补充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将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目前,跨县(市、区)的复垦指标通过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交易价格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50万元/亩)。截至2020年5月26日,全省拆旧复垦完成立项备案15.55万亩,验收备案3.88万亩,已组织13期交易,交易指标总面积1.88万亩,交易总价款121.86亿元,成交价最低为50万元/亩,最高为75万元/亩,均价为66万/亩。指标交易每期的成交根据出售和购买复垦指标申请情况,采取竞价方式确定购买方成交单位。
关于“出让经营性用地时购买复垦指标的费用调整为按照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的建议,我们认为仍有待商榷。因为目前拆旧复垦指标成交价由供需方进行市场调节,指标交易价格不会一直处于高位,如鹤山市在2020年3月17日举行的复垦指标第十二期交易中,以52万元/亩单价购得30亩复垦指标。如调整为按照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收取,不利于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厅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在拆旧复垦管理办法修订时继续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更优的解决措施,充分发挥拆旧复垦良好效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继续大力开展拆旧复垦,有序组织复垦指标交易。提高指标供应,使指标交易价格回归稳定。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指导,鼓励各地积极参与指标交易。就是不要扎堆,多参与多关注,逢低买入,不追高。
三是积极指导开展县内回购。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通过县级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交易方式收购行政区域内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按规定组织的县级复垦指标交易,所收购的复垦指标经省厅确认,可用于城镇建设,亦可挂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出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黎家州,020-87018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