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海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城市小区配套学校教育设施规划和投入使用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广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是我省基础教育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提升城市居民生活便利水平,推动优质社区生活圈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省高度重视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保障工作
(一)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积极落实对教育设施的空间保障
一是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省高度重视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应保尽保”,充分梳理我省教育设施规模与分布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对接教育设施相关规划技术标准,提出构建均衡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体系。二是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提出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在编制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时,要落实包括基础教育设施在内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建设标准。
(二)积极推进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切实加强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监管。一是印发《2019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规划中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要求。二是加强对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组织编制我省幼儿园校园高质量建设指引,提高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积极配合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应建未建、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等问题。三是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要求落实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权属,完成建成小区配套设施产权移交工作。
(三)认真落实城市小区配套学校整改治理及建设移交
我省高度重视城市小区配套学校的治理与整改工作,积极保障落实小区配套学校的建设移交。一是出台了《广东省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并督促各地对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目前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已出台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二是督促指导各地政府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规划建设学校如期建成交付使用。三是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或“一站式”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实施“交钥匙”工程,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县级政府,县级政府应及时接收并将其办成公办学校。对闲置不用、挪作他用以及未按照要求无偿移交的项目,由县级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或收回。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落实好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保障,优化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一是继续做好对地市配套教育设施规划选址的指导工作。要求各地市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重点研究落实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用地需求,有条件的地市可编制专项规划进行深入细化研究,确保配套教育设施的空间落实和合理选址。二是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配建的规划要求,加强监管,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按规划建设、规范施工,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规划、土地、人防、消防联合限时验收。三是做好城市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整改治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市落实城市小区配套学校的建设移交。
三、重点研究处理白云区利海绿洲花园小区配套小学问题
广州市白云区利海绿洲花园小区配套小学因项目开发单位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拒绝配合教育部门办理移交接收手续,长期处于空置状态,于2016年被列入广州市历史遗留问题教育配套设施工作台账。为收回该配套小学,白云区教育部门2017年正式对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8年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完成该配套小学的实体移交工作,目前该配套小学的开办工作正在推进。关于该配套小学规划不科学的问题,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校园出入口应与市政交通衔接,但不应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的要求,难以在配套小学西侧(靠近白云大道北)新增出入口。
下一步,白云区教育部门将抓紧推动该配套小学道路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配套小学使用需求,结合学校平面布置,在靠小区内部环路处新增1个出入口,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 禅,020-870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