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215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创新珠三角国土空间政策的提案》(第20200215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有关工作
近年来,在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背景下,我省高度重视珠三角地区国土空间政策创新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国家工作部署,目前我省正在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引领,将珠三角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安排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章节,以主体功能区为基底,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规划部署建设以广州、深圳为核心的两大国际化都市圈及协同发展的珠江西岸都市圈,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划分服务核心、开放合作、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枢纽经济、特色景观等六类功能区块,推动珠三角地区按照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进都市圈一体化建设、落实边界管控等要求集聚相关要素,加快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补、高效协同的城市体系,协同优化大湾区功能布局。其中,适当保持城镇开发边界弹性,做好战略留白,对重要科技基础设施、交通互联互通、新基建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
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计划保障。为进一步支持各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近期我厅印发了《关于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有关工作的函》,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和初步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对各地级以上市预下达了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国土开发强度等规划指标,支持统筹做好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其中明确提出各地可保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规模暂不下达,用于统筹区域内不可预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2018年以来,我省还积极开展了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制度改革,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改革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式,引导各地从“要指标”转向“挣指标”,在由省里积极保障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等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各地引进重大项目指标奖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购买拆旧复垦节余指标等多种方式,推进建设用地指标在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灵活配置。2018-2019年,我省共向珠三角地区下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75万亩,有力保障了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三是合理安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空间。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联动合作和共享机制,在编制各交通专项规划中注重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实现部门间的资源和数据共享,为做好交通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高度衔接与融合打下良好基础。根据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我省正在编制广东省综合交通立体网规划,围绕我省都市圈发展趋势,匹配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特别是针对珠三角地区重点强化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联动珠海、佛山、东莞、惠州、肇庆等城市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加快建设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高品质快速轨道交通网,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推进“都市圈公交”建设,打造广州、深圳和珠江西岸“1小时”生活圈,提高城乡居民出行品质。
四是部署谋划创新发展平台布局。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部署,我省依托广深港高铁、广深港第二高铁、广中珠澳高铁、广佛江珠城际等高快速复合型交通通道,积极推进广深港、广珠澳两条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支持集中布局建设散裂中子源、中微子实验站、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等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珠海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和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等三大科技合作区提供空间保障,加快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圳光明科学城、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东莞中子科学城等重点创新平台建设。
五是不断挖潜珠三角地区用地空间。2019年我省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从“两创新”“三支持”“四强化”等方面,突破性完善“三旧”改造配套政策体系。“两创新”,即创新规划管理制度和审查报批机制,适度放宽规划修改门槛,简化用地报批手续,“三旧”改造实现省级“零审批”;“三支持”,即支持整体连片改造、支持降低用地成本、支持优化利益分配,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改造积极性;“四强化”,即强化倒逼促改措施、强化行政司法保障、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强化协同推进合力,在运行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三旧”改造保障能力。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任务中,我省积极支持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在深圳皇岗口岸支持开展旅检区原址改造,预留有关城际规划交通项目接入条件,通过取消货检区功能,实发土地资源用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开发建设。配合珠海、澳门开展涉澳项目功能片区规划,为澳门大学新校区提供1.089平方公里用地,同时按照《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规划5平方公里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支持横琴新区通过清查、盘整、回收等方式新增1平方公里新兴产业用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在统筹做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构建都市圈跨界重点地区规划建设一体化机制,建立都市圈中心城市牵头的协调推进机制,合作推动自然资源协同配置,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形成市级规划成果。积极指导各地做好战略留白地区的空间预留,并在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优先将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的重点功能区及周边拓展地区、现状低效利用待转型区域划定为战略留白用地,实行严格管控,并逐步建立应对重大公共事件、重大区域影响项目、重大发展机遇的启动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规划计划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优化详细规划管理制度,改进详细规划编制方案,推进分层级、分类别明确规划重点,精简规划成果,提高审批效率,增加规划弹性,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基础上,鼓励实施地块的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等指标在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内进行综合平衡。根据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分类保障的要求,加大土地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和保障力度,将用地计划指标向更多投向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重点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市群用地。
三是积极保障重大特色平台建设空间。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珠海粤澳合作产业园、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东莞滨海湾新区等特色平台建设发展提供空间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单位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帆,020-38817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