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6-15 16:17:1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陈美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湛江市设立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分会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深圳市人民政府、湛江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湛江市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先天条件,是海洋大市,并曾经成功举办过5届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以下简称“海博会”)。你们提出的在湛江市设立海博会分会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应该纳入海博会的长远规划。但由于以下原因,海博会暂时不适宜在湛江设立分会场。

  一是海博会主办单位尚未明确。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党政机关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退出海博会主办,交由行业协会或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办展。我们拟申请继续由党政机关(自然资源部、广东省政府)主办海博会,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湛江市正在全力筹办首届广东国际海洋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海展”)。据悉,海展展会内容与海博会有所交叉,建议湛江市当前集中精力办好海展。

  下一步,如果国家同意由党政机关继续主办海博会,我们将努力做大做强海博会规模,适时在湛江市设立海博会分会场;如果海博会交由行业协会或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我们将积极协调主办方研究在湛江设立海博会分会场的可行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裘  俊,联系电话:020-8362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