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6-11 09:04:14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0〕302号 【字体: 【打印】

许镇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揭阳市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一直积极支持揭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一是加强用地规模保障。2017年,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我省组织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全省核减64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67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将新增11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地。其中揭阳市核减58.5万亩耕地保有量和54.2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5万亩建设用地规模。根据我省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截至2018年底,揭阳市尚有10.91万亩建设用地空间,原则上能够满足揭阳市2019-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今年,为积极支持各地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厅还提前预下达各地5000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是加大用地计划扶持。2018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及系列配套文件,明确对

  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及留用地、安置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殡葬设施,监狱等12类民生设施及留用地、安置地,以及铁路综合开发项目用地,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解决,不占用地方指标。此外,对包括揭阳在内的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还安排了专项扶持指标。2017-2019年,我厅共下达揭阳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969亩,2020年1月,我厅预下达揭阳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777亩,有效保障揭阳市建设发展用地需求。

  目前,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我省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国家也正在研究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省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情况,以及国家关于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要求,积极做好我省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利用计划分解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揭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帆,020-38817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