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何镜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欠发达地区自然资源数据普查、数据整合及平台建设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方面
1.加强村庄规划专项资金补助。2019年,我厅安排了39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全省尚未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其中阳山县因2018年底尚有9个行政村未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了8万元补助资金。
2.部署安排2020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020年,我厅安排12740万元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省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含村庄规划),其中安排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600万元。目前该专项资金已下达到各地。
3.指导出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指导意见。2019年我厅指
导省土地学会、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计费参考标准》,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市场秩序,指导市、县、镇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方面
1.安排农村地籍调查奖励经费。2018年初,省财政安排17978.28万元对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工作进行省级财政支持,其中安排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1058.42万元(含阳山县262.94万元)。至2018年底全省已全面完成农村地籍调查任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地籍数据库,基本摸清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现状情况。
2.印发“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指导意见。2019年8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经费申请书和预算模板的通知》,指导各地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2020年预算。
3.安排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奖补资金。2019年,我厅向省财政申请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奖补资金4.68亿,对粤东西北及珠三角地区经济欠发达的15个地级以上市86个县(市、区)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奖补资金分2020年和2021年两个年度安排,2020年度2.34亿元已经下达,其中安排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1350万元;2021年将视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另行奖补。“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密切相关,可以使用该奖补资金。
(三)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方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要求,“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地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考虑到全省各地基础条件不尽相同,省在经费、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省三调办通过统一建设“三调”工作初始库,把相当一部分的工作任务消化在省级,减轻了地方的经费压力和能力不足压力。地方只需在领取省级初始库后集中精力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即可,无需费时费心额外自行开发相关系统,既提高工作效率,又有效帮助能力不足的落后地区更好更快完成调查任务。省财政2018-2020年共安排第三次国土调查省级经费2.37亿元,其中“三调”初始库、省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外业调查及举证系统建设等1.76亿元,由省级采集本底图斑913.14万个下发地方(其中外业重点核查图斑491万个),为全省“三调”工作奠定了基础,有力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助推地方开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我厅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自然资源数据普查、数据整合及平台建设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市县统筹用好省级资金开展自然资源数据普查、数据整合及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与省财政部门加强沟通,继续加大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的政策倾斜力度。
(二)我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加快支出进度,有序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与城镇房地产、宅基地、林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
(三)我厅将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适时分批下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主体功能区优化调整等阶段性成果供各地工作参考,进一步减少地方工作量。
(四)我厅统筹建设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形成工作方案,各地市将结合实际简化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有步骤拓展功能需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