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8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何镜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新界定广东连江龙牙峡省级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位于连江中上游河段,在清远市连州、阳山境内。200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清远湟川、连江龙牙峡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建立了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连江流经区域多为山地,水流湍急,底质为石砾、卵石,自然条件适合于急流底栖和石穴岩洞生活的鱼类。该保护区以连江生态系统、连江水系特有鱼类、珍稀鱼类和水产种质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保护区的成立对连江水系的珍稀鱼类及其生境的保护发挥了重要意义。
为做好代表建议回复工作,增强办
理工作实效,省林业局于2019年4月组织调研组赴清远实地调研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同时多方查找相关历史档案。在详细了解相关工作进展后,现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关于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的范围问题
2002年,连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湟川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位于连江源头的主要河段,总长37.45公里,面积898.8公顷,东西界限以河道中心线分别向两岸各延伸120米。2004年,阳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阳山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长25公里,面积750公顷,东西界限以河道中心线分别向两岸延伸100米。2004年12月,在面积、范围不变的情况下,经清远市政府批准,湟川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阳山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别晋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龙牙峡省级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准建立,根据申报材料,该保护区位于连江连州至新圩江段,面积11804.5公顷,全长133.2公里,以连江生态系统以及连江水系特有鱼类、珍稀鱼类、水产种质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属于“自然生态系统”类别中的“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不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
为此,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在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前以河道中心线向两岸延伸的定界方式,可能将沿岸陆地划入保护区范围,但是在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后,保护区的范围并非是湟川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阳山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市级自然保护区的简单整合,面积和范围都远远大于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总和。根据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书、总体规划、科考报告等申报材料,关于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并没有以河道中心线向两岸延伸的提法,反而明确了保护区位于江段且不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即该保护区范围仅限于水域。
二、关于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的进展情况
连江龙牙峡省级保护区划定以后,一直未公布详细的矢量范围,也未按规定树立界碑、界桩等标识。连州市、阳山县已于2018年委托华南农业大学对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进行科学论证,编制了《广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可行性报告》,目前,相关工作还在逐步推进中。同时,省水利厅正在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河道水域岸线利用管理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拟明确河道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接下来,拟将河流保护区划界与我省正在开展的河道水域岸线规划分区成果实现共享和衔接。
三、关于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申报程序
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国家或省重大工程建设需要,以及保护区建立前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可申请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与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论证报告、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等。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编制调整申报材料,调整方案将充分考虑各类影响因素,理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修筑和保护区管理的关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自然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