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6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21 18:00:3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韩之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陆河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情况介绍及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综合汕尾市政府、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陆河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关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要求,2016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包括陆河县在内的10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基础等情况,制定形成各自的试行版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并汇总形成《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第二批)》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反馈意见,建议陆河县应将其他采矿业(矿泉水资源开采)、汽车制造和建筑材料加工等现有一般产业和规划发展产业纳入负面清单。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意见对负面清单修改完善,于2018年6月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支持调整陆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018年12月2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要求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2019年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召开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提出“一单既列,单外无单”的明确要求,国家负面清单实施后,就要一张单管到底,各地已出台的负面清单能取消的就要取消。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省发展改革委建议取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并按程序做好后续工作,我厅支持并已将国家要求告知了汕尾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商务部门的沟通,积极支持陆河县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三、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陆河县主体功能定位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我厅正在推进《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我厅将充分考虑陆河县的发展实际,研究优化其主体功能定位,保障其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空间,并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的产业、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配套政策,促进陆河县实现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