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6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17 15:34:0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规划函〔2019〕1808号 【字体: 【打印】

向梅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新农村建设规划使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龙头作用的提案》(第20190601号)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化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村庄规划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2019年,中央农办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强调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县域一盘棋,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文件明确要求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并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特别强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以规划为引领,做到不规划不建设。

  三、全面加快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和村庄建设,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全面部署村庄规划编制。按照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有关要求,在全面摸清各地已有村庄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目前尚未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地区,通过召开一次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印发一个《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制定一个《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建议一个月调度工作制度等方式,统一了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要求于2019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并于2020年进行优化完善。依托省、市级乡村规划技术指导服务“千人专家库”,对口指导粤东西北和惠州、肇庆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规划编制实施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全面推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推进农村风貌建设和生活垃圾处理。编印了《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第一册)》《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引(试行)》《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初步完成韶关南雄国道323沿线(梅关-长迳)约20公里乡村风貌示范段改造提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指导南澳、顺德、罗定、博罗4个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以及德庆、惠阳、罗定3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建设。

  三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省级财政投入266亿元用于粤东西北及惠州、江门、肇庆等14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219亿元用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2019年,省财政投入161亿元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目标,2019年底前全省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珠三角地区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同时粤东西北地区40%以上、珠三角地区60%以上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2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60%以上、珠三角地区80%以上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5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100%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7年底前,全省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

  四是推进乡村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准供给,开展乡村非遗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乡村文物保护,推动乡村旅游振兴,建设乡村文化人才队伍,推动实现乡村文化和旅游体系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健全、品质优良。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我省将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各地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保障乡村建设有规划,乡村发展有蓝图。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管理。开展农村建筑体现岭南特色系列专题研究,推进重要交通线、景区郊区和南粤古驿道、万里碧道沿线乡村风貌塑造,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创建,推动韶关市翁源县、潮州市湘桥区、肇庆市德庆县、云浮市新兴县4个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经验。

  三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到“七有”标准,按照城乡一体、设施共享、经济适用原则,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落实《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目标要求,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四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制定并组织落实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振兴政策文件,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民宿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加强农村旅游商品和文创纪念品开发销售,打造“粤美乡村”品牌。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等。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文化遗产游径建设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