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桂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和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建议,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对村庄规划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2019年,中央农办会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强调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县域一盘棋,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相适应;坚持保护建设并重,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毁坏历史文化景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文件还要求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相继出台《关于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行动方案》《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特别强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要以规划为引领,做到不规划不建设。
三、全面推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有关要求,在全面摸清各地已有村庄规划成果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目前尚未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地区,我厅将通过召开村庄规划编制推进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制定《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建议月调度工作制度等方式,统一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同时,为加大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力度,2018年省财政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中安排城乡规划及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镇规划建设培训补助、新型城镇化试点等资金约1.47亿元。2019年省财政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中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镇规划等资金8543万元。此外,《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和升级资金管理的补充意见》(粤财农〔2018〕199号)已明确相关资金可统筹用于村庄规划编制。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各地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保障乡村建设有规划,乡村发展有蓝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