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9-06-03 17:48:52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叶时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英德市X366线黄花至金造段扩建工程用地计划指标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清远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交通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和各类民生项目建设,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行业优势,积极完成城乡基础设施用地供给体系,推进用地用矿用海用林并联审批,实现自然资源审批“一条龙”服务,为各地相关项目落地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2018年,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修订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对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给各地级以上市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及其留用地、安置地,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解决,不占用地方指标;对省重大平台和省产业园下达专项指标;对各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供地给予用地指标奖励;对含清远市在内的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地区下达扶持指标。经了解,该项目属于清远市立项的县道交通项目,项目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由清远市在省下达用地计划指标额度范围内予以解决。

  近几年,我省在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时始终给予清远市倾斜支持。据统计,2016-2018年,合计下达清远市用地计划指标3.1万亩,共使用2.95万亩,使用进度95.16%,有力保障了清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2018年,为进一步全省用地计划指标使用进度,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18年末分区分期调整了6.8万亩省指标给各地市使用,其中第一期调整的3万亩省指标,明确要求仅可用于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各地符合调整省指标使用条件的项目,均可优先使用该项指标保障相关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其中清远市共使用了0.83万亩。

  下一步,在国家正式下达我省2019年用地计划指标后,及时下达清远市各类用地计划指标。同时将指导清远市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和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工作,促进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二、积极做好项目用林保障工作

  经了解,项目用地总面积20.3645公顷,其中涉及林地面积1.77公顷。下一步,省将积极督促清远市和英德市林业主管部门,优先安排该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积极协助用地单位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省在收到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后,按照“特事特办、要事快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即报即审,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发证,全力支持项目建设,改善交通出行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