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景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清远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建设支持力度的提案》(第20190390号)收悉。经综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我厅正在推进《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国土空间规划将助力构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重点优化省域主体功能区划,明确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主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城镇、农业等功能空间,研究优化清远市主体功能定位,加强对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的规划引导,积极改善发展条件,加大对清远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的建设支持力度。
二、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探索生态地区制度创新
为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所在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对补偿对象范围、分配办法等做了规定。2016年,省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目前,省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正牵头修订《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一是加大对生态地区因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减少排放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的财力补偿,促进生态地区与非生态地区的均衡发展。二是明确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机制,包括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健全重点专项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大对生态发展区交通、环保以及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四是探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保护地区和收益地区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生态保护市场,多渠道筹措生态保护资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发改西部〔2018〕1960号),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资源开发者应当对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今年2月,我省成立了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我厅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积极履行好部门职责,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进一步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并积极配合其他各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开展。同时,我厅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的产业、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配套政策,支持清远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市的制度创新。
三、进一步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工作,我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不断健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补偿标准逐步提高。省政府决定自2018年起,在2017年平均补偿标准28元/亩的基础上,按平均每年4元/亩的标准逐步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一定3年(即2018-2020年平均补偿标准为32元/亩、36元/亩、40元/亩)。同时,我省印发了《广东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方案(2018-2020年)》,2018年起将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划为特殊区域、一般区域、珠三角经济发达区域3种类型,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民族地区等生态区位重要的生态公益林划为特殊区域,并给予较一般区域高的补偿标准,2019年特殊区域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亩39.1元、2020年预计达到每亩45元左右。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全省实际情况,探索健全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
四、高标准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
我们充分认识创建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高标准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省林业局牵头编制了《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提出一是要实行区内外差异化的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完善以绿色 GDP 为主导的地方政府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特别保护区和有关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设置“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的方式解决部分原住民就业问题,同时鼓励原住民在生态利用区发展“农、林、旅”生态经济。三是强调加大省级财政对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等北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下一步,我们将以规划任务为依据,推进建立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地方政府考核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社区共建共管模式,加强对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干部和职工的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坚定干部群众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的信心,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的专项支持政策,在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同时,统筹利用相关专项资金予以研究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