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428号提案答复的函
谭刚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深汕特别合作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及相关指标的提案》(第20190428号)收悉。经综合深圳市、惠州市、汕尾市等市政府,及省水利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优化深汕特别合作区主体功能定位
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我厅正在推进《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精准落地。我厅将充分考虑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发展实际,研究优化合作区主体功能定位,保障其发展用地空间,并积极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的产业、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等配套政策,促进合作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专项下达深汕特别合作区用地用林指标,保障用地用林需求
我厅高度重视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发展用地需求,将其纳入重大平台予以专项指标支持。2019年1月,我厅预下达深圳市用地指标4379亩(其中专项下达合作区1815亩),截至目前,深圳市共使用534亩(其中合作区用地指标未使用)。合作区项目的用地需求,符合省指标使用条件的,使用省指标予以解决;其他项目可使用省预下达深圳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拆旧复垦周转指标、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解决;对合作区引进符合条件的省重大产业项目,市指标难以完全保障的,可按规定向省预支奖励指标予以保障。下一步,我厅将在国家正式下达2019年用地指标后,尽快下达深圳市用地指标(含合作区用地指标),并积极指导深圳市优先保障合作区的建设用地需求。
省林业局大力支持深圳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2018年,省林业局下达深圳市林地定额514公顷,其中单列合作区林地定额100公顷。深圳市实际使用338公顷,剩余176公顷,其中合作区全年没有建设项目申请使用林地。下一步,省林业局将继续大力支持合作区项目建设,充分保障其建设项目用林指标需求。
三、高度重视合作区发展用水问题,积极保障用水需求
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在《关于协调落实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有关事项的签报》上的批示要求,2018年5月组织有关单位召开研究合作区用水问题的专题会议,研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技术单位基于当前需水预测成果提出合作区用水解决方案,对白盆珠水库引水方案的可供水量、供水规模、工程投资等进行初步论证,并于2018年6月向粤东西北办沟通汇报了有关成果。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协调合作区按照以水定城的思路和调水工程“三先三后原则”(先节水后用水,先本地后外调,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尽快明确合作区合理用水需求,加快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对白盆珠引水方案充分科学论证,报省政府决策。同时,省水利厅将积极推动合作区加快北坑水库和水底山水库工程的前期工作,确保早日开工建设。惠州市也正在开展白盆珠水库及西枝江流域雨洪资源利用分析研究,在优先保障合作区用水的前提下启动规划,统筹解决合作区及惠州市用水供需矛盾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