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8-11-20 11:50:04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厅共接收委员提案72件,其中我厅主办12件,参阅2件,会办58件,目前均已按时办理完毕。经沟通确认,提案委员对我厅主办提案的答复均表示满意。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高度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提案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我厅高度重视政协建议办理工作,将其作为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根本要求,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对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个政协提案。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亲自部署提案办理工作,于7月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全厅承办人员积极主动与提案委员沟通联系,准确把握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确保办理工作让委员满意。

  二、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政协提案办理

  (一)落实领导领办制度,加强工作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一把手”领办制度。根据厅中心工作安排,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同志领办《关于推广深圳经验,在全省推进城市更新的提案》(提案编号20180148号),亲自参与办理方案制定,全程指导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并完善了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提案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答复工作流程。一是统一关口、确保质量,所有提案入口都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接受、分办,出口都由厅法规处、办公室联合审核、厅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上传省政协提案动态管理系统。二是全程督办、确保进度,将政协提案列入厅督办事项,依托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实时督办,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三)落实协调会商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对于我厅主办的提案,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做好办理工作,并通过电话、信函、座谈、调研等方式,主动与会办单位及时交流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答复质量。对于我厅会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及时提出会办意见,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落实沟通联系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厅各承办部门认真研读委员提案,根据需要在办理之初、办理之中、办理之后各个阶段,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对主办提案,在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先发给委员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才正式答复。

  三、注重工作实效,广纳谏言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政协提案反映了民心民意,凝聚了委员们的心血与智慧,是对我们的督促和鞭策,也是对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推进年度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认真办、抓紧办、实事求是办。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提案充分采纳,制订计划表路线图尽快予以解决;对因为条件限制或与目前法律法规有抵触而暂时无法采纳的,及时作出解释说明,争取委员理解。二是举一反三改进工作,从提案中提炼出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解一只剖麻雀”,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如在办理《关于推广深圳经验,在全省推进城市更新的提案》中,我们在全省开展了调查研究,系统梳理了“三旧”改造十年以来各地尤其是深圳市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印发)、《关于以“三旧”改造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我省“三旧”改造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