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7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玉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设施农用地适用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多年来均以中央1号文件对农业农村的发展作出重大部署要求。2018年,中央的1号文件再次聚焦农业农村,并进一步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对此,我省高度重视,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2015-2016年,省财政共安排3.16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五位一体”设施农业建设;2017年安排5000万元扶持5个地级市发展设施农业大棚;2018年又计划安排1.2亿元、撬动社会资金1.92亿元,用于设施农业与田头冷库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统一部署,我厅开展了多项工作,助推我省设施农业规范高效发展。
一、深入基层调研。2017年8月底,我厅专门组成调研组赶赴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大桥村墩二村小组、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等农村一线地区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需求。为了学习先进经验,出台更有利于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厅主要领导同志于今年3月带队前往福建省福州市考察学习。通过一系列的调研,我厅总结了兄弟省市的经验,分析了我省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情况,研究了相应的土地扶持政策。
二、强化规划支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我厅印发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要求各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优先安排现代农业示范区、旅游产业等用地,为优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用地提供规划保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9月底我省率先完成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核工作。目前我省规划成果数据库已汇交报部,各地已启用了新的规划数据库,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要求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为加强村土地利用规划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撑作用,我厅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开展村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约150个行政村开展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为农村各项建设的用地奠定了规划基础。为契合农村项目用地零碎分散的特点,我省允许各地区在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根据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农民住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使用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在乡村建设规划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印了《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实行)》和《广东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指引》,正在组织编制《广东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再规划、再建设的过程中,严格规定农村建房“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通过规划引领和建设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加强指标保障。2017年下达用地计划指标时,我厅专项下达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5000亩(约占国家下达我省指标的2%)专项用地指标,并要求地方将专项用地指标落到实处,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更好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2017年下半年我厅全面修订并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省级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民生设施项目纳入省级计划指标统筹保障范围。
四、大力推动农田整治。近年来,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项目,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休闲观光农业的建设发展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竣工动工1857.45万亩,其中清远市已竣工动工175.96万亩;到2020年,我省共计将建设高标准农田2556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地平整、机可耕”、耕地面积增加2-3%、耕地质量分别提升0.5个利用等、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设施农业的生产力水平。同时,我省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促进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等信息的全面公开,便于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避开基本农田。
五、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为拓宽包含设施农用地政策在内的乡村振兴相关土地扶持政策措施的制订思路,保障我省出台的政策措施更大力度支持我省乡村振兴,又符合国家政策,我厅主要领导于今年5月10日前往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寻求政策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的政策红线,也了解了政策出路,取得明显效果。
六、研究起草支持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的政策指导方向,结合我厅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需求,我厅提前部署研究了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拟结合我省省情,在不突破国家政策红线的前提下适度扩大设施设施农用地政策适用范围,简化设施农业备案手续,提高备案效率,进一步释放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的活力。相关政策将在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批程序后颁布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加大乡村规划编制经费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将乡村规划编制经费纳入乡村振兴资金统筹适用范围;加快推进韶关翁源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试点县建设,整县推进示范村创建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抓紧对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履行文件制定程序,争取早日发布实施,为我省设施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设施农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