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9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8-07-11 14:21:58 来源: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函〔2018〕1734号 【字体: 【打印】

冯铨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政策支持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用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旅游局、省质监局和省农业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及省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内休闲农业发展,已陆续出台政策支持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一、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迅速

  近年来,我省以开展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活动为重要抓手,推动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呈“井喷式”增长态势。2010年以来,共创建了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10个、示范点19个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3个。与此配套,省农业厅与省旅游局共同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创建活动,到2016年底全省共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路线18条。从2016年起,我省整合农业专项资金扶持创建了20个农业公园和2个农业综合体,制定印发《广东农业公园评定标准及申报创建评介体系(试行)》(粤农计〔2016〕62号)。2017年,省农业厅首批认定24家广东农业公园,总面积13.25万亩,年营业收入合计超过58亿元,客流量达到1600余万人次,带动农户32600多户,户均年增收达7875元。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超过2.1亿人次,营业收入约680亿元。

  二、强化保障,加大休闲农业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力度

  我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用地保障工作,2017年下达用地计划指标时,省专项下达了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专项用地指标5000亩(约占国家下达我省指标的2%),并要求地方将专项用地指标落到实处,确保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供用地保障。

  同时,为更好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2月我厅修订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新的管理办法扩大了省级计划指标保障范围,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由省级计划指标统筹保障。为保障《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我厅进一步制定了相关配套文件,市、县可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二三产业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各地取得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由各地统筹安排使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向农业产业项目倾斜安排。

  三、制定标准,促进我省休闲农业旅游产业标准化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旅游产业标准化工作,我省根据省内旅游业发展实际陆续发布了DB44/T636-2009《“渔家乐”休闲旅游服务规范》、DB44/T713-2010《生态农业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DB44/T1184-2013《农家乐旅游服务规范》及DB44/T1619-2015《乡村旅游区(点)服务规范》等4项休闲农业旅游方面的地方标准,发挥了标准化在休闲农业旅游产业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同时,我省于2016年2月批准成立了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业公园标准研制,推进农业公园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四、主动作为,进一步探索研究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有关“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要求的重要举措。我厅于2017年下半年组成调研组深入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大桥村墩二村小组等农村一线地区进行调研现场调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情况。为解决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所涉及的农房利用问题,我厅到浙江德清、江西余江学习了当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经验。

  结合调研学习经验和省情民情,我厅正在起草文件,拟出台多项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明确允许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旅游所配套的停车场、旅游驿站可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这些政策已完成社会意见和第一轮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征集工作。接下来还要对修改后的文稿继续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履行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等法定程序。文件出台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的用地支持力度,促进我省休闲农业的蓬勃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