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送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我厅一贯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委员提案视为我厅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圆满完成了本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我厅共接收委员提案61件,其中我厅主办9件,独办2件,参阅1件,会办49件,目前均已按时办理完毕。经过沟通确认,提案委员对我厅主、独办提案的答复均表示满意。现将我厅办理本届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以讲政治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
政协委员以提案的方式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对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做好工作的督促和鞭策,也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我厅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对“三个有利于”的认识,即: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提案的政务服务功能,落实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集中社会各界的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提高决策的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有利于了解社情民意,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求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紧密结合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我省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全厅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领导,完善制度,推进政协委员提案的科学办理
(一)落实领导领办制度,加强工作力度。根据省政协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厅严格落实“一把手”领办制度。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领办提案办理与厅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亲自选定领办提案,亲自参与制定办理方案,经常过问办理工作进度,主动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带头开展调研提出解决意见,有力地推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
(二)落实承办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我厅的提案办理工作已形成了厅长负总责、分管厅长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办理、各承办处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级级严格把关,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处室按照“分门别类、落实责任、研究办理、答复代表”的工作流程认真办理;每一份提案由承办处室提出答复意见后,先送政策法规处从政策上、法律上进行审核,再送厅办公室从内容上、文字上全面把关,最后送分管厅领导审定、签发。
(三)落实协调会商制度,增强工作合力。在办理过程中,我厅注重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对于我厅主办的委员提案,我厅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办理工作,主动与会办单位沟通协商,通过电话、信函、座谈、调研等方式,及时交流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答复质量。对于我厅参与会办的政协委员提案,我厅及时提出会办意见,主动配合做好办理工作。
(四)落实沟通联系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我厅各承办处室认真研读委员提案,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理方式,在办理之初、办理之中、办理之后的各个阶段,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对于我厅主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在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均先征求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答复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正式答复委员。
(五)落实自动化管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我厅将政协委员提案纳入电子政务系统统一流程办理,实现“网络化交办、系统化办理、数据库管理”的自动化办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速办理过程。同时,我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办,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集思广益,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今年,我厅选取《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提案》(第20170519号)和《关于推进珠三角地区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的提案》(第20170175号)作为厅主要领导领办提案。
第20170519号提案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工业用地出让年限过长、工业用地取得成本过高等问题。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实体经济成本出现了上升现象,不少工业项目因而转移到了国外,我省也出现了成本上升以及工业外迁现象。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会议有关“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工业用地成本方面的成功经验,我厅领导带队先后赴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结合本政协提案建议与我省工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实地调研。我们逐项比对在工业用地成本构成细项方面我省与兄弟省份的差距,分析成因,研究对策。通过调研,我们加强工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加清晰,提出了出台建设高标准厂房政策、出台弹性出让政策、制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修订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推广履约监管制度等五项具体措施目标。
第20170175号提案建议做好珠三角地区集体工业小区的改造,推进我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我厅对该提案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厅充分吸纳提案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一是在开展厅党组部署的“加速推进‘三旧’改造”专题调研时,切实关注了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问题,总结了省内部分地区的先进经验,形成政策建议并纳入到调研报告中。二是立足调研成果,在我厅之前起草的《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中加入支持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的相关条款。目前该文件正在按程序报批。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成果进行梳理,明确可在实际中转化运用的具体技术成果,以备今后以适当形式进行推介推广。通过上述举措,不仅确保提案按时高质办结,也使得政协提案参政议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避免了办理工作只汇报现有成效而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