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70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珠三角地区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三旧”改造是我省解决土地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旧”改造工作,今年省的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把“三旧”改造作为珠三角城市更新的抓手,力争每年都有突破性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厅将“三旧”改造作为全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立足部门职能,通过强化倒逼激励、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等措施加快推进。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累计实施改造项目9350个,面积57.16万亩,其中完成改造项目5444个、面积31.65万亩,节约土地约14.95万亩,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约1.1万亿,成效十分显著。我省“三旧”改造探索经验也被国家吸收借鉴,上升为国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在全国复制推广。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省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三旧”改造探索实践,努力取得更大成效。
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是“三旧”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目前省里没有制定促进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的专门政策,但是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工业小区、村级工业园均可同等适用“三旧”改造政策。在省的政策框架下,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化的支持措施,一些集体工业用地分布密集、改造需求迫切的地区已作出示范。如佛山市南海区政府于今年2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的补充意见》(南府办〔2017〕13号),从优化土地出让收益分配、统筹人才住房建设、连片项目混合开发等方面入手,加大政府让利力度,充分调动原土地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总体来说,当前我省集体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正处于政策逐步完善、动力逐步增强的阶段,且重心主要在市县层面。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有利于加速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进程并提升工作质量,我厅表示赞同和支持,拟结合实际进行贯彻落实。
一、关于转化利用课题研究成果的建议
按照我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开展“三旧”改造的地方负有对辖区内“三旧”用地进行清查摸底和标图建库的责任,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地上报备案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全省“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以便于统筹管理。鉴于这种职责分工,我厅认为,应由开展“三旧”改造的地方牵头,与课题研究单位省土地开发储备局(以下简称省储备局)进行合作,共同研究在实际中运用“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调查评价技术研究”成果的具体路径,并安排相应的经费和人力,保障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提升标图建库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确度,准确掌握辖区内集体工业用地的基本情况。省储备局作为上述课题的研究单位,应着重于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
为加快课题成果的转化利用,我厅已组织省储备局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结合广州市白云区等地试点经验,提出可转化利用的具体技术成果及应用要求。可推广的关键技术成果包括:一是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调查技术,包括综合调查装备技术和调查指标系统,可用于建设用地再开发综合数据采集、内容展示和专题数据输出,支持基于地楼房一体的地形地籍调查,尤其是GNSS信号屏蔽区域的建设用地土地调查,以及对人口、经济、教育、产业、环境、城市配套等指标内容的综合信息调查。二是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评价技术,主要提供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事前、事后评价指标系统、模型及评价应用系统,可用于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类型区划、潜力评价、效益评价和符合性评价,为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监管提供评价手段。三是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数据库建设技术,主要提供综合数据库管理平台软件、基础数据公开发布与应用系统软件技术,可用于建设用地再开发多源异构、多时相数据综合集成管理、公开查询与检索、统计分析、三维场景再现与模拟,为村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实施监管等提供数据平台与决策支撑。下一步,我厅将采取适当形式向珠三角地区有关地市推介上述技术成果,促进技术转化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编制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建议
按照我省“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开展“三旧”改造的地方,要在“三旧”用地标图建库的基础上,编制“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明确改造方向、目标、规模、时序、重点区域、改造策略等内容。“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为期5年,由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010年我省组织开展第一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均编制了专项规划。2014年,考虑到第一轮专项规划即将到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要求各地在认真评估上一轮“三旧”改造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及标图建库变动情况,修编完善现有规划;对于集体工业小区、村级工业园等旧工业区,要结合城市产业发展战略,遵循城市经济发展规律,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科学配置产业资源,引导工业用地合理置换,推动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编制低效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相关规划内容已包含在“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中,因此,从节约行政资源和统筹推进各类改造项目的角度出发,我厅认为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行编制;低效集体工业用地分布密集、改造需求迫切的地区,可在“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时强化相关内容,必要时也可另行编制专门规划,对集体工业用地再开发加强管控引导。如广州市2016年印发实施的《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就纳入了村级工业园改造的相关内容,目前该市也在开展村级工业园改造专题研究,为下一步制定出台政策奠定基础。
三、关于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建议
2016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对我省原有政策进行补充完善,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再部署。随后,国土资源部于11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复制推广广东等地探索经验,在全国部署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上述两份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开展了《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重点围绕优化标图建库程序、明确土规修改程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明晰协议出让范围、强化批后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其中充分吸纳了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南海区等地探索经验,鼓励各地制定产业类改造项目专项支持政策,促进集体工业小区、村级工业园改造,保障实体经济发展。该文件拟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实施意见实施一段时间后,我厅将及时做好实施后评估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政策绩效。
最后,感谢你们对“三旧”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跟进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