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13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孙木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汕尾市耕地撂荒复耕、加大对遭受自然灾害破坏的耕地复垦投入方面给予倾斜的建议收悉,经我厅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毁基本农田垦复工作
我省历来十分重视灾毁基本农田垦复工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灾毁农田进行救灾复产,及时恢复农田的耕种生产条件,防范灾毁耕地撂荒。2013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2016年8月修订)》《广东省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及全省符合补助条件的地区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申请,按照基本农田灾毁和农作物受灾面积、财力和地形等状况,每年安排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市、台山市的灾毁基本农田垦复。汕尾市作为欠发达地区,历来是省重点扶持对象之一,省在安排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时,一直都给予了优先倾斜照顾。据统计,2013年以来安排汕尾市各县(市、区)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共7504万元,分别为:2013年2429万元、2014年460万元、2015年1950万元、2016年2665万元、2017年670万元,占全省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的15%。今后省有关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省级补助资金将继续对汕尾市给予倾斜照顾。
二、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要求,我厅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由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按照每亩1200元至1800元的标准对各地建设给予补助。据统计,“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共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70多亿元,支持全省各地建设完成了1527万亩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提升农田的地力、交通、连片度等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2016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向21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31个扶贫县进行倾斜,2016年全省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扶贫县共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62个,建设规模149.3万亩,投入建设资金23.5亿元。2017年我厅和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对全省“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将继续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90多亿元,确保到2020年建成2556万亩、力争建成2939万亩高标准农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地平整、机可耕”要求,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助推脱贫攻坚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灾毁基本农田垦复工作力度,积极会商省财政厅研究提高灾毁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标准,增加投入力度,恢复和改善灾毁农田的生产条件。同时,按照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