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 会议第201908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清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保护粤北坪石盆地6级河流阶地,实现高水平保护中的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190849号)收悉。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4月17日省林业局组织韶关市林业局、乐昌市政府、乐昌市政协、坪石镇政府等单位,对乐昌坪石盆地6级河流阶地进行了实地调研。经综合韶关市政府、省地质局、省科学技术厅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乐昌坪石盆地6级河流阶地地质遗迹保护的问题
5月7日,我厅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乐昌坪石6级河流阶地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函》(粤自然资林业函〔2019〕1520号),要求当地有关部门科学划定河流阶地地质遗迹点的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树立科普解说牌,进一步深入发掘和保护6级河流阶地。目前,乐昌市林业局已将实地调研发现的河流阶地地质遗迹点位置报告乐昌市政府,乐昌市政府正在部署划定保护范围,近期将树立河流阶地地质遗迹保护标识牌,提醒周边群众保护地质遗迹。
二、关于将河流阶地纳入地质公园管理的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我省统筹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届时将统筹考虑对乐昌坪石金鸡岭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及周边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将乐昌坪石盆地6级河流阶地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
三、关于建设“河流阶地与丹霞地貌”科普教育基地的问题
韶关市政府将积极建设省级或市级科普基地,建立有关展示区、开设有关课程,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相应地质地貌遗迹科普和区域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和保护意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海生,020-817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