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2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19-07-16 17:04:37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粤自然资函〔2019〕1917号 【字体: 【打印】

屈家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石碑山角领海基点主题公园的提案》(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925号)收悉。该提案建议以改善石碑山角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核心,实施海岸带整治修复,完善配套设施,提升领海基点所在区域的综合价值。通过开展主题公园建设,打造石碑山角领海基点海洋权益维护、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基地。我厅及各会办单位积极支持该项目建设,并于6月27-29日专门组织进行现场调研。经综合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旅游厅和揭阳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名称及构成

  发展改革委建议,“主题公园”这一概念有其特定的内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出台的《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规〔2018〕400号)明确指出,主题公园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兴建的,占地、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实行封闭管理,具有一个或多个特定文化旅游主题,为游客有偿提供休闲体验、文化娱乐产品或服务的园区”,若此项目是公益性项目,建议斟酌修改项目名称。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议将项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公益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另一部分为石碑山角领海基点主题公园,为盈利性旅游项目,视情况引入社会资本建设。

  二、关于资金问题

  揭阳市人民政府和惠来县人民政府反映,揭阳市惠来县属于粤东经济落后地区,2017年、2018年揭阳市的财政收入分别为72亿元、79.3亿元,惠来县的财政收入分别为3.9亿元、4.8亿元,靠揭阳市和惠来县政府的财政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确实需要国家和省财政的支持或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投入。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位为公益项目,建议着重从各类专项资金补助进行考虑。

  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已明确在揭阳惠来等地打造海防教育基地,建议挖掘当地海防教育资源,打造海防教育基地建设要素纳入建设总体内容,一并建设、统一规划。通过揭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海防办)协调,按程序申报省、国家海防教育基地、海防基础设施、“智慧海防”建设等项目。惠来县政府正按照该意见将海防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总体建设方案,揭阳市委军民融合办表态将积极争取相关建设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的意见:一是在海岸线生态修复和重点海湾整治用途专项资金中统筹考虑,我厅已将石碑山角列入2019年启动的5个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下达资金1000万元;二是争取省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发展用途的专项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持和品牌宣传营销,由揭阳市积极申请此项资金。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意见,建议积极申请我省高端旅游项目方面的资金扶持。但经了解,高端旅游项目的奖励是对已基本建成的项目设立的,无法解决项目前期建设资金的问题。

  另外,由揭阳市将本项目纳入《揭阳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结合公益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盈利性的主题公园,积极申请将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打造以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核心的海洋类主题公园,建成集爱国主义教育、海权科普、观光娱乐一体的寓教于乐旅游区域。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建议揭阳市政府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引进第三方的经营机构参与建设,解决资金筹措困难和今后的经营管理问题。

  三、关于征地问题

  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相对的海岸是我省东部海岸的突出部,1996年5月,国家就在该地设立了石碑山角领海基点方位碑;2014年,原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了石碑山角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并设立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标志碑。经前期调研,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爱国教育基地选址在揭阳市靖海镇,据估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约需50亩。目前,惠来县自然资源局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正会同当地镇村进行征地的前期商议工作。我厅将全力支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通过老区苏区倾斜指标、粤东西北扶持指标等方式,尽力帮助惠来县解决用地指标问题。

  四、关于建设责任分工问题

  石碑山角领海基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定位为公益项目,揭阳市政府原确定由惠来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惠来县自然资源局为具体承办单位。在现场调研中,经我厅与揭阳市政府沟通协调,揭阳市政府初步同意由市政府牵头,在市层面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惠来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我们还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要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协调沟通,经市政府同意,在8月底前编制好项目实施的工作方案,制订完成项目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列出各阶段需解决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齐心协力研究解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