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工作成效
1、落实“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加快推进“十三五”基础测绘经费的落实,进一步明晰我省“十三五”基础测绘工作思路,加强对市县“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全省21个地级市已启动或准备启动规划编制工作。
2、编制基础测绘项目计划。部署厅属测绘单位开展2016年省级基础测绘项目计划编制工作,项目计划已编制完成。
3、建设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推进GDCORS基准站升级改造及全省GNSS基准站的管理工作,完成湛江、中山等7个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改造,并完成全省基准站的安全评估工作。
4、推进重点专项工作。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完成所承担的两个2015年国家级监测项目预验收,三个2016年国家级监测项目技术设计书编制。
5、推进全省0.2 米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数据建设和成果提供工作。省厅统一组织实施的粤东西北任务区已完成影像数据获取和生产工作,并向各市提供成果用于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珠三角各市也已基本完成数据建设工作,12个地级市城市中心区总面积约1560平方公里的倾斜摄影和三维建模项目已完成数据生产工作。
6、完成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服务示范项目。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电白试点项目的报验意见,完成项目成果资料的补充和完善工作,组织了预验收。
7、开展完善新版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部署,充分整合现有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有序开展成果目录数据整理、分站点页面搭建、目录审核等工作。
8、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标准化工作,严格规范下放事项的监管,并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建立了权责清单,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9、严格测绘市场监管。严格落实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制度,全省128家乙级单位、226家丙级单位全部完成年度报告;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上半年完成甲级资质单位初审11家,乙、丙级资质单位核准92家。
10、开展省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名录库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初审和审核分开的原则,对我省地理信息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逐一进行核查认定,共计认定单位8070家,约占全国总数15.1%,生成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单位名录共计1545条,其中资质单位687条,非资质单位858条。
11、加强地图市场管理。严格地图审核,上半年审核地图53批次,通过审核、核发审图号39批次,不予批准14批次;加强全省互联网地图日常监管,共检定静态图片1089张;制定我省2016年地图市场大检查方案,组织全省100余家地图编制、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开展自查。
12、推进测绘统一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构建测绘监管与服务体系新路子,提升测绘行政服务效率和管理决策水平。已完成平台一期建设,进入运行阶段,同时启动了二期建设。
13、保障测绘成果应用服务。2016年至今,共受理了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申请115宗,批准了103宗,提供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0320幅、纸质印刷图2817幅、控制点成果161个、档案成果4340幅(片)。
14、推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及应用服务。推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各部门中的应用,已与21个省直部门和单位达成共享合作协议,开展数据服务和共建共享工作。推动21个地级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和软件系统全面更新升级,其中深圳、佛山等8市已完成更新升级工作。全省已完成及在建典型应用示范系统超过500个,涵盖了超过50个不同部门,深入到政府管理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方方面面。推动韶关、江门、东莞、肇庆、清远等市开展“天地图”市级节点建设和接入国家主节点工作。
15、加快县级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全省共有108个县(区)开展了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其中,47个县区基本完成项目建设,15个县区建设成果通过验收。加强“一村一镇一地图”工程成果应用,向多个村镇提供影像地形图支持,为全面了解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区位等基本情况,确定扶贫思路、开展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提供支持。
16、推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建设工作。我省广州市、惠州市、东莞市经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开展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建设工作,其中广州市项目设计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正组织开展首期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惠州市、东莞市正在开展项目设计的前期调研工作。
17、加强辅助决策用图服务保障。及时为中央巡视组、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部门、各级政府提供各类地图共300余册(幅)。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抓好基础测绘工作。积极跟踪落实2016年基础测绘项目经费,尽快编制下达2016年基础测绘项目计划。做好全省GNSS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全面部署GNSS基准站及服务网络的备案工作。做好地市启用2000坐标系的技术保障和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建设管理工作。
2、进一步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应用及监测工作。全面完成省级数据库建设,省级基本统计分析与对比分析、综合统计分析、省级图件与图集的编制等工作。向地市下发相应数据库成果,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提供使用工作,使普查成果能够更好地为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服务。深入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工作,完成2016年国家级监测应用,着力形成我省地理国情监测规范技术流程、技术标准、成果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研究地理国情监测规划计划管理和投入政策,形成监测业务体系。
3、进一步完善“一图一网一平台”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数字城市更新升级工作和广东省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成果在各行业各部门广泛应用。继续加快推进数字县(区)建设,确保2016年完成全部数字县区建设和验收工作。加强“一村一镇一地图”建设成果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工作的应用。研究建立平台数据动态更新和应用管理机制,大力加强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作。
4、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权责清单,简化审批流程,把职能转变到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实施和强化对市场活动的监管、公共服务提供上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推广实施测绘资质、质量、成果管理“双随机”抽查。
5、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以问题为牵引,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新型监管服务体系,努力建成具有内部联动、综合管理、高度集中、分类自由、操作简便的面向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