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5月10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云州主持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2023年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流程,听取有关立法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相关处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序推进各个立法项目基础工作。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立法,确保各个立法项目不走偏、不变样。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持续推进惠民立法、便民立法。 三要坚持广东特色,将我省依法经过试点、国家予以充分肯定的制度创新及时上升为法规规章,对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各方面普遍认可的成熟做法通过法规规章予以明确,在立法中加入更多的“广东元素”。 四要坚持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结合省厅职责,将立法工作有效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制造业当家战略、“百县千镇万村”工程、海洋强省战略等全省重点工作,确保我们的立法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相衔接。 五要坚持国家法治统一,妥善处理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把依法立法原则贯穿到立法各环节全过程,坚决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尊严和权威。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计划和省政府规章制订计划,扎扎实实做好立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全省自然资源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强化立法工作的组织性 各有关处室要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落实立法工作计划列入本处室中心工作和重要议程,狠抓责任落实。 二要强化立法工作的计划性 各有关处室要严格执行各项立法程序,结合立法进度倒排工期,及时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征求意见、草案送审等工作。设立重要制度必须组织研究论证,必要时组织公开听证。 三要强化立法工作的协调性 要注意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的请示报告,对立法中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探索,积极听取对口司局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兄弟厅局的沟通协调,对立法中存在分歧的问题,力争在送审前取得统一意见。 四要强化立法工作的针对性 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正做到摸清情况、搞准问题,抓住矛盾、找准对策。 五要强化立法工作的实效性 要把“务实有效管用”的质量要求贯彻到法规规章的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全过程,更加注重去水留干、减软增硬、压虚扩实。要善于利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分阶段推进重大问题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