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5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公开通报5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广州市地平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伪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案
2021年4月、6月,广州市地平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明知本公司不符合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设计、施工)资质的条件,仍伪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等材料,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未获通过。2021年8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立案查处,给予上述2家公司行政处罚,分别处以人民币8万元罚款,同时将2家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深圳市锋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案
2021年5月、6月,深圳市锋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润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明知本公司不符合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施工资质的条件,仍变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施工资质证书等材料,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施工资质证书,未获通过。2021年8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立案查处,给予上述2家公司行政处罚,吊销2家公司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施工资质,分别处以人民币8万元罚款,同时将2家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李某锦非法采矿案
2020年3月,李某锦在南雄市全安镇河塘村委会王木冲位置挖土洗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39万元。2020年10月10日,南雄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送南雄市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南雄市人民法院判处李某锦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某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144700元。
广东百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21年3月广东百通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洞尾村委会的农用地实施非农建设,占地面积32.2545亩(其中耕地21.0915亩,林地10.9755亩,建设用地0.1875亩),建设板房及硬底化地面等,全部不符合规划。2021年9月1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进行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罚款56.942万元已缴纳,违法建设施已拆除并复耕复绿。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龙泉村委会高某周等人非法占地案
江门市新会区原睦洲镇龙泉村委会主任高某周等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在睦洲镇龙泉村委会“蛇南围、万胜鼠山”地块涉嫌非法占地67.3亩进行非农建设,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5.32亩,已造成耕地严重破坏。新会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2月11日将此案移送给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4月27日,新会人民法院判处主犯高某周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45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同时,新会人民法院还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判决被告高某周等人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93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