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的任务,从“村庄规划底图”到“乡村振兴蓝图”的保障机制和路径更加有效。
《行动计划》坚持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体格局中看农村,将全面优化提升村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构建同谋划同推进,提出科学合理确定工作台账、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及健全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监督体系3项工作任务。要求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其规划优化提升的方式和工作期限。结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依照乡村建设实际需要,分别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详规覆盖等四种方法,对现有村庄规划进行分类优化提升。省自然资源厅将适时修订《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
按照国家、省对村庄规划的新要求新理念,《行动计划》提出5点规划要求:一是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空间需求,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二是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系统性;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节约集约水平;四是优化成果表达,切实提升村庄规划成果简约表达水平;五是着力提升乡村风貌,切实提升村庄规划的管控水平。
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单位定期对各地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各地工作推进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强化规划保障”评判“乡村规划体系有效优化”的依据。《行动方案》还提出,各地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规划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对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的关切,为开展村庄全面规划全面优化提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政策原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