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分类》地方标准通过立项
近日,由省自然资源厅推荐、省国土资源测绘院主编、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参编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分类》地方标准获批立项,任务期两年。
标准编制组按照相关要求,以推进自然资源“双高”示范省建设为目标,构建我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统一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依法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解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存在的概念不统一、内容有交叉、指标相矛盾等问题,最终实现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图件资料相统一、基础控制能衔接、调查成果可集成,形成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一底图、精准底数。 前期标准编制组在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中,结合广东特色,以查清覆盖陆海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家底和变化情况为目标,按照“能分即分、应分就分”的原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为基础,集成现有森林资源清查、湿地资源调查、水资源调查、草原资源清查、地质调查、海洋调查、土壤调查等分类标准、内容指标及数据成果,按照三维空间位置,对各门类自然资源进行分层分类,建立可扩展、可细化、具有地域特色、适应新时代自然资源治理需求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分类(试行)》,并作为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试点实施方案附件印发。 接下来,标准编制组将以此为基础,对标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分类,兼顾自然资源部陆续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地表基质分类方案(试行)》等,结合广东实际需求,继续完善我省自然资源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