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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项目开展专题调研

时间:2020-10-12 17:17:00 来源: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日前,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方为民率厅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赴江门市就《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立法项目开展专题调研,江门、云浮、肇庆、茂名、湛江、阳江等粤西地区自然资源局的代表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介绍了《省实施办法》的修订目标要求,即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依据,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积极稳妥推进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参会各方代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针对《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逐章逐条进行研究讨论,畅谈对法规修订的意见建议,调研组还对贯彻落实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工作进行了综合指导和答疑解惑。

  会议指出,修订《省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新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我省自然资源管理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听取和吸纳来自各方面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会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省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