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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局:专题学习《民法典》

时间:2020-07-01 09:28:53 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在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实施,近日上午,东莞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法律顾问张来仪律师开展“《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的讲座。东莞市自然资源系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人等共约90人参加了会议。

  专题讲座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结合具体工作实施,从民事主体、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及继承等方面阐释了民法典的调整范围和变化,论证深入浅出,逻辑严密清晰,内容详实专业,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鲜明态度,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自然资源是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承载体,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息息相关。作为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政治自觉。

  一要主动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要将民法典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普法工作的重点,结合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平台,加强民法典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条款的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自觉严格运用民法典指导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执行民法典的各项制度,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让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实现自然资源领域的良法善治。

  三要加快相关政策措施与民法典的衔接配套。要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并完善与民法典相关联、相匹配的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政策措施,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切实解决与民法典存在重复、冲突、遗漏、滞后等问题,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