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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修复专项工作年终调度会

时间:2023-12-11 19:22:2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总结2023年全省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督导中央及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全省生态修复专项工作年终调度会。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召开,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厅修复处以及相关各地市代表参加会议。

  广东省2023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地方共计2.3亿元,支持15个相关地市开展共计42个生态修复项目(海洋生态修复类项目9个,矿山修复类项目33个)。截至11月底,2023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已形成13604.2万元支出,总体执行率为59.15%。

  会议先后听取了全省15个工作进度滞后区县(汕头南澳、韶关新丰、河源和平、梅州大埔、惠州龙门、汕尾海丰、江门台山、阳江阳春、湛江雷州、茂名化州、肇庆德庆、清远英德、潮州饶平、揭阳惠来、云浮罗定)生态修复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厅修复处针对性督导各地资金执行进度,剖析总结以上区县生态修复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与后续推进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我省生态修复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形势严峻。10月,分管厅领导屈家树副厅长召开约谈会议,对全省生态修复重点工作和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珠海等9市自然资源局长和县区局长进行约谈。各地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约谈会要求加快推动专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各相关地市要高度重视我省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的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提高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执行率。今年7月,省厅将中央资金实施项目、红树林营造修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列入《关于加快推进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硬任务的通知》责任清单,冠“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以提醒函形式送有关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对2023年排名靠后的和平县和陆河县,已落实《关于开展红树林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奖惩工作的通知》奖惩措施,收回975万元资金至省级财政。

  会议提出全省生态修复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持续推进2023年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执行。

  二是要强化项目督导,紧抓项目实施,全力落实红树林和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三是在2024年省级资金上落实奖惩措施,对2023落后的区县不予安排计划资金,将其中部分奖励给排名前5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