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物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新政
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增加物流发展空间供给、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推进物流用地提质增效、提升要素支撑服务效能四方面细化10条政策措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围绕增加物流发展空间供给,《通知》提出统筹各类物流设施建设,落实空间布局安排;推进便民生活圈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交通物流设施、商贸流通网点、物流仓储设施、枢纽场站设施、低空飞行保障设施、临时接驳转运设施、备用交易场地等需求,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合理保障空间供给。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冷链物流集聚区、电商与快递物流集聚区、城市配送集聚区、配送中心、城郊大仓等用地空间布局,推动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稳妥选址落位。全面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设施建设,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应急仓储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立足加大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力度,《通知》要求积极保障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需求,支持采取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利用铁路存量土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各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优先利用既有铁路场站,整合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需求,共同推进铁路物流园区建设。探索通过自主改造、土地置换、引入第三方投资等方式,推动铁路货运场站布局调整或升级改造。
《通知》强调,推进物流用地提质增效。支持盘活存量空间资源用于物流项目建设;增加混合用地供给,鼓励兼容物流功能;加大划拨用地转有偿和地价支持力度,降低升级改造成本。其中,鼓励地方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和已填成陆区域,用于物流产业项目;推进铁路物流场站设施用地分层立体开发,并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支持物流企业利用自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为了提升要素支撑服务效能,《通知》明确适应物流行业发展需要,合理设定用地条件;加强物流用地全周期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现代物流业“标准地”工作指引,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评价指标,引导地方政府以物流强度为导向设置考核指标,科学设置容积率等规划标准,推动物流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物流用地供应和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管理。
作为实体经济的“筋络”,物流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强物流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对于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力度,为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方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