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空间落地难、资金落实难 广东创新红树林保护修复管理模式

时间:2024-06-18 15:18:19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文号: 【字体: 【打印】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红树林保护修复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六大目标任务,创新红树林保护修复模式,积极破解红树林保护修复面临的空间落地难、资金落实难等问题,助推广东将红树林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在打造红树林种植—生态养殖耦合模式方面,《方案》要求,科学设计种养区水位,因地制宜种植红树林,在养殖塘、适养潮沟和滩面进行生态养殖,打造红树林种植与蚝、蚶、蛤、鱼、虾、蟹等水产品养殖耦合模式。

  在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激励机制方面,《方案》提出,在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按红树林营造年度任务面积的50%预留国家和省级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下简称奖励指标),用于提前兑现国家和省级奖励。截至目前,惠州、湛江、阳江分别提前兑现国家及省级奖励指标1026亩、445亩、134亩。

  在建立珠三角—粤东粤西红树林异地修复合作机制方面,《方案》鼓励建立深圳—汕尾、深圳—湛江、深圳—阳江等异地修复合作机制,通过珠三角地区向粤东粤西地区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粤东粤西地区发挥红树林的宜林空间优势,大力推进红树林营造修复,从而实现全省沿海相关地市之间优势互补、区域平衡。

  在创新红树林管理利用模式方面,《方案》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及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探索红树林保护利用新模式并建立相应管理细则;实行红树林占补平衡,规范建设项目和生态修复项目移植、采伐红树林的审批流程;以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红树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将红树林保护成果转化为经济收入。

  在推进红树林市场化保护修复方面,《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探索建立社会主体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回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探索构建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金融服务平台,探索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

  在全力推进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方面,《方案》提出,高水平助推深圳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在提升红树林保护修复能力和生态保护治理水平的同时,将深圳建设成为红树林保护修复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