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前,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获悉,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35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
试点工作自2023年3月启动以来,全国各试点地区合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719宗,宗地面积达13138.76亩,成交金额达185.2亿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达22.98亿元。其中,工业385宗,占比53.55%;商业276宗,占比38.39%;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5宗,其他用地53宗,合计占比8.06%。试点以来,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达1441.57亿元,累计提供就业岗位达3964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达11.39亿元。其中,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惠及6129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达2.7亿元。
为更好推动各地入市试点规范运作,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2023年年底面向试点省份征集案例,聚焦案例时效、特色做法和可推广性,最终35个试点地区入选典型示范案例。其中,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13个、收益分配科学可持续类12个、用地主体引导有效类10个。
据悉,各试点地区根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整理,盘活闲置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此过程中,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在入市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性成果,推动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增强了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增加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记者 方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