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即发证”
时间:2023-11-15 15:12: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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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推进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工作,近日,中山全市范围内启动“交验即发证”工作。
一、工作内容
“交验即发证”是指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在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材料的当天,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为提出申请的权利人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为此,将不动产单元表前置在建设工程阶段设立,通过地籍调查提前介入,在竣工阶段主动延伸登记服务,实现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由串联办理变为并联办理,竣工后即可发放不动产权证。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工业厂房等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流程
(一)地籍调查前置入库。
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有“交验即发证”服务需求的,可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登记中心或分局窗口申请设立自然幢、房屋分户图和不动产单元表等地籍调查成果。
(二)“容缺受理”申请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在完成规划条件核实后,市、镇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容缺受理”服务,指导权利人准备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并进行预审。
(三)核发不动产权证。
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符合首次登记条件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即可同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