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创新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新模式
近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创新开展“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根据通告,中山全市范围内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一手现房,在完成“一手现房带押网签”等事项后,当事人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一手现房带押过户”业务。
创新实践“一手现房带押过户”
中山于2021年起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经过两年运转升级,工作模式逐渐成熟,市内各银行对“带押过户”政策认可度高、推动意愿强,为中山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9号)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新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部门联动,以配套政策支撑。“一手现房带押网签”与“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是密不可分的工作环节,中山局注重政策配套性、可操作性,深化部门间业务协同,积极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探讨“一手现房带押网签”与“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政策的衔接配套。
深入走访调研,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在出台“一手现房带押过户”前,中山局多次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探讨“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办理模式、操作流程,并前往其他城市实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深入了解“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的创新模式、实施效果及风险防控等。
“一降低两优化”便民利企
根据通告,已办理首次登记的商品房在抵押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已抵押不动产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一手现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如有)+原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手现房带押过户”一是能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免除企业集资解除抵押环节,节省企业为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费用,既减轻了资金压力,又提高了销售回款、资金回笼的效率,助企纾困;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多种业务可一次申请、同步审核、一次办结,省去注销原抵押的审批时间和环节,有利于提升一手房交易效率;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登记便利度,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工作,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方申请保障各方权益
中山局推行的“一手现房带押过户”模式包括两方面特点:
一方面,实行三方申请,“带押转移登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原抵押权人三方在原抵押权存续的情形下三方共同申请,让小业主知晓该不动产已设定抵押权,充分保障小业主的知情权。另外,针对原抵押权人在《民法典》颁布前设置抵押权时设置“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约定”限制的,三方申请“带押过户”模式可明确抵押权人后续同意“带押过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方面,采取“二押”方式,即先设定新抵押权后注销原抵押权,可有效避免先注销原抵押权后设定新抵押权出现的“权利真空”,有效防范风险,充分保障抵押权人和购房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