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揭阳市颁发全省首本海域及海上建(构)筑物 一体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

时间:2022-05-25 14:50:40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2022年5月23日,揭阳市自然资源局为广东红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的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颁发的第一本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的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为全面实施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登记提供了经验借鉴,具有突破性意义。

  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是在原来海域使用权登记的基础上新增海域构(建)筑物物权的确认,有利于保护涉海企业不动产合法权益,企业通过抵押融资可以获得更多流动性,助力企业升级发展。

  为了确保揭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依规颁发全省第一本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处和省技术中心悉心指导揭阳市开展业务研究和规范建设,揭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广东红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揭阳港青溪码头项目的权属、材料规范性、主客体一致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查阅相关历史档案资料,审核不动产面积测绘成果,实地查看不动产建造情况,及时与市交通局(该项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单位)取得联系,了解该项目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情况。同时完善现有不动产权籍系统和登记系统功能设置,及时更新、录入权籍信息和测绘成果图件,实现对该不动产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一对应和准确关联,为统一登记扫清政策和技术障碍。

  本次海域及海上构(建)筑物一体的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为我省后续开展此类业务登记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参考案例。接下来,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能力,将高质量服务贯穿不动产登记全过程,真心实意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不动产登记“急难愁盼”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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