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两项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时间:2021-05-24 16:05:16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字体: 【打印】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两项创新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近年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探索更多安全高效、便民利企的创新服务,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下称《通知》)(粤府函〔2021〕60号)印发,在全省复制推广改革创新事项13项,其中珠海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和横琴自贸片区上报的珠海“不动产登记+仲裁”联动服务新模式两项创新经验入选,将由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牵头在全省(或相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跨境抵押登记“不出关模式”。2020年1月,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启动,在澳门合作银行设置首个珠海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澳门;同年8月,不动产登记服务首次延伸至香港,并覆盖更多澳门银行。该模式下,港澳(企业、居民等)办理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从“只跑一趟”向“零出关”升级,从提出申请到领取证书全流程在港澳便民服务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从受理到发证1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效率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有合作港澳银行15家,业务办理共1146宗(不含注销抵押),跨境抵押金额近100亿人民币。按《通知》要求,珠海不动产跨境抵押“不出关模式”将在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地推广。


送仲裁服务到不动产登记一线。2020年8月,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携手珠海仲裁委员会推行“不动产登记+仲裁”联动服务新模式。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设立不动产纠纷仲裁中心、不动产纠纷仲裁受理及服务处,积极解答关于不动产交易登记的法律疑问,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减少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登记机构提供仲裁所需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服务,仲裁机构提供办理业务所需核验裁决书等仲裁文书真实性等服务,促进不动产登记服务及仲裁业务效能共同提升。该模式以部门联动代替群众跑路,做到“环节更少、资料更少、跑动更少、效率更高”。按《通知》要求,珠海“不动产登记+仲裁”联动服务新模式将在全省各地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