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局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全面做好东莞市“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关键之举。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推进会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省“房地一体”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座谈会等会议精神,确保按时完成东莞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近日,东莞局组成督导组前往东城、望牛墩,虎门、寮步、谢岗、桥头等6个镇街分片区召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督导会议,各镇街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交易所以及权籍调查作业单位的相关领导、作业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督导组通报了当前东莞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检查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传达了省自然资源厅对汕尾市、韶关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的通报情况,听取各镇街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以及工作计划,同时进行问题解答及工作交流。
会议强调,“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家,省市重点关注的政治任务,已纳入各级行政考核。省自然资源厅对工作不力、拖全省后退的地区,将采取全省通报批评、“停水停电”暂停用地报批等严厉措施。下来,东莞局将对工作落后镇街的牵头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牵头部门、作业单位要切实担起工作任务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二要加强质量进度管控。各镇街要督促和检查作业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技术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外业调查、内业处理、资料收集与整理、成果确认、质量检查等各项具体工作;三要严肃落实整改。各镇街需督促作业单位,对标存在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彻底整改落实到位。四要防范廉政审计风险。要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对照检查目前作业单位工作情况,及时整改。在工作成果未经省厅验收通过前,应充分考虑后续工作整改的可能性,严格把控项目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