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携手5大民生企业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开展

时间:2020-12-22 16:49:5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实现不动产登记与自来水、供电、燃气、电视、网络等立(过)户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的“集中办”服务,是我厅落实便民服务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于2019年6月在广州市全域、惠州市惠城区、东莞市全域、肇庆市端州区和鼎湖区部署了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20年4月16日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部署“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工作,降低地方沟通对接难度,省自然资源厅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网络运营商的广东省分公司及广东电网公司、省广播电视公司(以下简称“各省垂管企业”)决定加强合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工作,要求各地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同时,根据申请人意愿,将申办固定电话、网络、电视、电力等立(过)户业务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申请环节,通过系统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各事项联动办理。


《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采用“总对总”模式,由省自然资源厅与各省垂管企业对接,在省电子政务外网区域开展数据交互。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将需要配套申办的固定电话、网络、电视和电力等业务,一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相关不动产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按照申请人意愿将民生服务申请信息及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送给相关省垂管企业。相关省垂管企业接到此信息后自动派发给不动产属地分支企业,同时以各省垂管企业的规范方式和规范用语告知申请人接办情况,再由不动产属地分支企业跟进后续业务办理。


《通知》要求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各省垂管分支企业按相关规范要求对各自系统进行改造,以适应“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需要。并明确企业群众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办民生业务是其真实意愿表达,已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核验了身份,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推送的办理民生服务相关数据项及电子证照等数据,各省垂管企业及其分支企业均予以认可并采信。


目前,政企系统加密对接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调通测试中,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迎来新便利。该项措施的落地实施,从群众角度出发,把便民利企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政企信息互通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