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中台”,我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落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市、区)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组织完成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建设工作,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和“政务云”大数据资源,搭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下称:中台),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对接了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层面的共享数据,完善了登记、缴税业务的双向协同对接服务,为地方登记机构提供了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统一支付、统一物流和电子证照签发服务,为群众实现了受理回执、进度查询、在线缴费、在线缴税、查看附图和领证等登记业务一个“二维码”搞定的新体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建成后,已先后在广东韶关、江门、阳江和清远市开展了试点,取得良好效果。通过试点,优化了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及登记类型全覆盖,实现了“总对总”模式的“不动产登记+税务”和粤省事不动产登记“一码通”,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公共支撑和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就如何借道中台,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市、区)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落地在全省进行了全面部署,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部署“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市、县(市、区)根据需求对接省中台提供的各种功能,获取相应服务,结合本地系统进行应用改造,主要包括:对接公共支撑能力、数据共享服务、“登记+税务”总对总服务、粤省事“一码通”服务、升级改造“一窗受理”系统及接入民生服务和接入粤省事、粤商通新增移动端申办登记事项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研究,尽快熟知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建设的各项功能,不再重复对同类系统进行开发建设,尽可能利用省提供的应用服务功能,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并按照省统一的标准规范接入省中台,确保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