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时间:2020-07-07 15:04:3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在全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信息集成和流程集成式“一窗受理”。但部分地区“一窗受理”仍存在部门协同不畅、信息共享不到位、窗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的效率和群众办事体验。为进一步深化“一窗受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提升“一窗受理”效率时,应在确保合法有效,满足管理的基础上,严格遵循“环节最少、材料最少、用时最少”的总体原则,持续不断地对“一窗受理”系统进行优化,全面实现群众办事“一套材料,只进一窗,只排一队,只跑一次”,2020年12月底前,所有不动产登记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受理”。

  《通知》明确采取以下措施全力优化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流程。一是减环节。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部门要全面加强数据生产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为影响和干预,降低廉政风险;要建立互信机制,凡对方提供的数据或材料其真实性不再审核,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强不同系统的勾连,做好“一窗受理”系统与不同系统之间的安全无缝连接,减少工作人员来回跑腿和不必要的系统切换。二是减材料。各级不动产与税务部门要全力提升信息数据获取能力,做到“信息替代,免证办”;在开展“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工作时,使用统一的数据表单进行数据流转,做到“一表集成,免填写”;省政务平台共享的信息或数据,经首个部门下载、审核的,其数据项和获取地址由首个部门提供给其他部门分享使用,其他部门不需另行下载,做到“数据共享,免提交”。三是减时间。通过智能化提示、自助式办理、熟练度提升,减少群众见面时长;通过建立完善的部门互信机制和加强部门内部自动化、扁平化审核改造,减少部门办理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