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抓两并重 省自然资源厅全力应对台风“泰利”地质与海洋灾害
近期,省自然资源厅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积极组织受影响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台风“泰利”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地质与海洋灾害防御措施,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坚持地质与海洋灾害汛期防御和综合治理两手抓两并重。
(一)加强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工作 一是汛前提前部署“六早”工作要求(早信息更新、早防灾培训、早巡查排查、早监测预警、早分析研判、早科普宣传),组织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扎实做好汛期防御准备。二是加快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召开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送2023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印送《关于做好2023年省民生实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的函》,细化分解下达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综合治理任务,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加快省民生实事任务。四是印发《2023年广东省海洋预警监测工作要点》,先后召开粤西海洋生态监测工作、珠江口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及典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工作部署会和全省预警监测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今年海洋预警监测重点工作。 (二)加强督促指导,压实防灾责任 一是编制印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助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形成地质灾害防治整体合力。二是首次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2023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汛前检查,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牵头组成5个检查组前往12个重点地市开展汛前检查。三是编制印发《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分片负责地区方案》,由10个厅领导带队分片督导21个地级以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压紧压实地方政府防灾主体责任。2月份以来,厅领导分别带队赴沿海14个地级以上市开展海洋观测站点和汛前安全检查。5月份以来,10个厅领导先后带队分片督导地灾防治等重点工作。四是针对韶关京港澳高速公路塌方、肇庆市广宁县横山镇罗锅小学隐患点不稳定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韶关市、肇庆市发函,提醒尽快处置地质灾害灾情和督导发现问题。五是印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乡镇(街道)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六是举办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班,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防灾避险、精细化调查和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等培训科目,全省共30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全省海洋预警监测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针对海洋预警监测发展思路、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和海洋灾害预警辅助决策等方面开展交流学习。 (三)加强汛期防御,严防人员伤亡 一是做好汛期强降雨应对工作。今年以来,我厅组织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和网格化巡排查机制,督促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全省共组织出动地质灾害巡查排查人员6.1万余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3.2万余处。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全省共发布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294期、短信16.7万余条。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配合做好群众临灾转移避险工作,全省共及时转移避险2558人。全省未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二是组织打好“龙舟水”防御攻坚战。先后组织开展“龙舟水”期间、端午假期的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印发“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工作指引,转发河源市强降雨地质灾害撤离群众返回居住技术指引,召开全省“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推进会,督促指导各地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打好“龙舟水”、端午假期的强降雨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 (四)推进三年行动,办好民生实事 扎实推进新一轮三年行动和2023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加快实施8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施工、118个工程治理勘查设计项目、151处普适性监测点建设和36个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截至6月底,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如下:一是8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57处,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17处;二是118个工程勘查设计已完成项目终审72处;三是151处普适性专业监测已完成建设并按要求并网运行;四是36个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均已开展野外调查工作。 其中,属于民生实事任务的进度:2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整体实施进度为52%;30个重点乡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整体实施进度为40%;总体进度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