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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3年全省生态修复专项工作调度会

时间:2023-07-17 09:42:26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活用好中央及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省自然资源厅于近日召开全省生态修复专项工作调度会。会议以线上视频形式召开,厅修复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厅修复处以及相关各地市代表参加会议。

  广东省2023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地方共计2.3亿元,支持15个相关地市开展共计42个生态修复项目(海洋生态修复类项目9个,矿山修复类项目33个)。目前,2023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已形成2937.59万元支出,总体执行率为12.77%。

  会议先后听取了全省15个相关地市(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本市生态修复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针对2023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政策疑惑进行解答。

  会议指出,落实红树林营造修复和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各地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真抓实干推动相关修复任务按时完成,确保修复工作出成绩、见实效。

  会议强调,各相关地市要加速推动我省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的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提高2023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执行率,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落实到位、资金支出达标。要结合2024年生态修复储备项目专家评审会意见,认真做好对前期准备不足和修改较大、尚未入库项目的整改完善,保证项目储备。

  会议就全省生态修复下一步工作计划,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项目督导,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各地市要制定工作计划,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督导检查,积极落实生态修复项目周报制度,将有关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整改情况按要求节点报送厅修复处。

  紧抓项目实施,按时达到资金进度要求

  各地市要提升工作紧迫性,全力推动生态修复项目立项、设计和审核等,加快项目实施。针对2023年省级生态修复资金支持的项目,要确保重要时间节点达到相关支出要求。

  重视项目储备,做好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各地市要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项目谋划能力,尽快修改完善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申报材料,做优项目质量,做实项目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