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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参加粤港交流,携手推动减缓、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

时间:2022-04-13 15:05:5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日前,粤港联合召开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小组工作会议。会上,粤港双方分别介绍了两地在减缓、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意见交流,商讨可协作的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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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助力“双碳”目标如期实现。

  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2021年9月,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打造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进程,开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示范利用,探索培育蓝色碳汇产业。积极支持海上风电、核电以及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发展。发挥广东省海洋资源优势,全力服务保障海上风电、核电等新能源项目用海。2021年,推动广东陆丰核电5、6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取得自然资源部用海预审意见,省级权限批复大唐南澳勒门 I 等海上风电项目用海。

  自2016年批复第一宗海上风电用海项目以来,广东共办理海上风电用海项目30个,用海面积12122.1公顷,涉及装机容量1024.5万千瓦。其中,批复风电用海项目23个,用海面积8965.6公顷。以上30个项目全面建成后相当于替代627万千瓦煤电机组的发电量,每年可节约标煤约907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411万吨,成为拉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广东在韶关、梅州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撑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共将投入资金15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入40亿元。2020-2022年共获中央资金共计6.6亿元用于开展4项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入省财政资金5.28亿元开展海洋生态修复项目46项,完成砂质海岸修复5.73公里,完成珊瑚礁修复3.25公顷。

  强化红树林保护修复,印发《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止2021年已完成红树林种植160.53公顷。

  探索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和红树林碳汇交易机制,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成为我国开发的首个蓝碳交易项目。

  大力实施历史遗留矿山及生产矿山的综合治理,2018至2021年投入资金17.9亿元实施矿山石场治理复绿2920公顷。

  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按照省加快构建广东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的工作部署,编制广东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围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两个关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发挥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探索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开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激励和制度创新研究,进一步大力推进多元化、市场化投入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重点在红树林营造修复和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构建持续回报和合理退出机制,实现社会资本进得去、退得出、有收益,破解资金瓶颈难题,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2021年,已在广东各地选取10个项目列为广东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