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启动2021年度群团活动基地共建行动
为进一步拓宽厅机关、厅属单位交流、学习和活动组织场所,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启动2021年度群团活动基地工作行动。
共建目标
为进一步扩大活动基地共建的影响力,在推动团员青年活动基地共建的基础上,厅团委将联合厅工会、厅妇委会,在厅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共同推动群团活动基地共建工作,按照“全面部署、稳步共建、务求实效”的要求,在2021年完成5个群团活动基地共建工作,为广大工会会员、青年团员和妇女同志提供更多交流、学习和活动组织的场所。
共建流程
步骤一:组织平台自荐。以土地、海洋、森林、古驿道为主题,有意愿的南粤古驿道、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和国有林场等活动平台可提交自荐申请,积极参与共建活动。
步骤二:确定共建平台。以覆盖土地、海洋、森林、古驿道四个主题为目标,确定5个群团活动共建基地,向共建基地发函确定共建关系。
步骤三:挂牌成立仪式。结合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等重大节日以及南粤古驿道、自然保护地等调研和宣传活动,适时举行活动基地共建挂牌仪式,加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群团活动基地”牌匾。
共建要求
要求一:厅群团活动基地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公益性活动,厅工会、厅团委和厅妇委会可组织厅机关、省林业局及厅属单位积极参与。
要求二:厅工会、厅团委和厅妇委会可结合团建工作安排和厅重点工作调研等,组织厅机关、省林业局及厅属单位到厅群团活动基地开展学习研究或文体活动。
要求三:厅群团活动基地开展大型活动可依托i志愿发布志愿服务活动,由厅团委积极组织省自然资源青年志愿服务队成员积极参与到志愿活动中,助力厅群团活动基地大型集体性户外活动或文体活动的顺利展开。
要求四:厅群团活动基地积极向厅团委报送宣传信息稿,厅团委利用厅微信公众号、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加强对厅群团活动基地基本情况、文化历史、政策宣讲以及活动报道的宣传。
年度评价
厅团委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厅群团活动基地共建活动评价工作,年底前组织对厅群团活动基地共建活动的开展次数、活动内容、活动成效、宣传报道等情况开展评价,激励厅群团活动基地不断优化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品质、彰显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