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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带队到清远调研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时间:2021-04-12 10:32:43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成立11个由厅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分片负责督促指导地方加快推进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任务,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分组安排,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余云州带领厅地勘处和地环总站有关同志到清远调研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1年综合治理计划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准备、地质灾害隐患点挂点领导履职、警示牌更换、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快速预警响应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金坑中心学校滑坡隐患点专业监测、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大掌村代间、表达组滑坡隐患点工程治理和清城区源潭镇迎咀村赤狮坑村小组泥石流避险搬迁项目。通过现场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问询群测群防员等方式,调研组详细了解市县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快速预警响应机制建立、各个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以及隐患点群测群防、挂点领导履职、警示牌更换等汛期地质灾害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如何抓好汛期防御和三年行动实施提出四点要求。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是一项民心工程、生命工程,清远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工程早一天完工,人民群众就少冒一天风险”的为民情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尽早消除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质量和安全相关要求,切实做到按照批复的施工图和相关标准、规范施工,按照施工防护要求施工,严防出现质量不过关工程和安全事故。对于专业监测项目,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好后,一定要切实解决设备的通电和网络,定期派人维护,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加强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资金保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资金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资金解决。清远市要将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统筹市、县财政资金,引入群众自筹等社会资金,进一步保障中小型隐患点综合治理经费。


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措施。清远市要严格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值班值守、应急响应、灾情速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果断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群众,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