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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部署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广东省境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时间:2021-01-07 16:30:3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2020年7月1日,自然资源部经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拟于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8日在广西自然资源厅召开了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调研座谈会,正式启动确权登记工作。目前,自然资源部组织技术单位已经初步完成了资料收集及数据处理、编制工作底图和预划登记单元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了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下一阶段的相关工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在广州召开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广东省境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做好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俊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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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基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性,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会议强调,各地要认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目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产权登记,核心是划清“四条边界”,落实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和保护责任,不会限制地方发展空间,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会改变现有行政管理现状。各地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配合做好资料收集、通告和公告发布、调查核实、外业调查、权属争议调处、登记成果审核确认等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沟通协调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衔接,主动协调好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配合自然资源部按时高质量完成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厅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佛山、肇庆、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三水区、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封开县、德庆县、云浮市云安区、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