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汕头市率先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2020年以来,我省全力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4日,汕头市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共1245045宗(其中宅基地1221063宗、集体建设用地23982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完成率均达到100%,成为我省首个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地级以上市。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汕头市成立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1月22日,汕头市召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动员暨培训大会,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参与该项工作,及时出台“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落实并及时拨付工作经费,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作业技术单位,全面启动汕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海报、门户网站、“汕头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汕头橄榄台”微信公众号及APP、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让基层政府部门及群众认识到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农民群众对“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认识和政策理解,调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权籍调查指界确认、登记申请等工作。
三是聚集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原国土管理所熟悉业务的退休人员,参与协助作业技术单位进驻村居开展“房地一体”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组织培训村居干部,挨家挨户通知村民积极配合权籍调查,提交相关权属证明资料,大大加速了“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督办。汕头市成立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技术质量指导小组,并每周召开2次沟通协调工作会议。积极对各区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慢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区县进行全市通报,要求各区县严格把控好表格填写,对测量数据精度、图件制作和权属资料收集等进行审核把关;向作业技术单位下发《督办函》,要求加大投入,增派人员,加强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要求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严把进度和质量关,对工作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约谈作业技术单位,要求按技术规范标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权籍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下一步,汕头市将在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区县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应登尽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