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以案说法: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非法买卖土地案,处罚金174万元
基本案情
梁某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之首、“梁某章”其人隐藏极深,有省劳模光环,更身披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外衣。以其为首的犯罪团伙,把持基层政权十多年,把村委当做自留地和独立王国,建立起黑白两道关系网,形成固定的涉黑犯罪集团。他们设立了上坪村治安队充当“地下执法队”,成立私人公司,控制和承揽当地征地拆迁和土石方等工程,组织、领导该团伙在梅江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梁某章早年通过使用黑恶手段承揽工程发家后,于2005年将黑手伸向村委会,招揽治安队员组建“地下执法队”,逐步发展成为具备明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的团伙。
2005年梅州市政府开始发展江南新城,三角镇上坪村正好位于建设核心区域。梁某章看到了上坪村大征地大拆迁带来的“商机”,通过请客吃饭并许以承诺等操控选举,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随后,把参选时的得力助手全部安排在治安队,成为他的“地下执法队”,架空原村党支部书记;并成立建筑维修服务部等组织和公司,以合法“外衣”从事非法活动,成为他强揽工程、非法敛财的工具。2008年之后的十年,梁某章通过各种手段,又逐步获得广东省劳动模范、梅州市人大代表、梅江区三角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等多重身份,并借助这些身份和职务,把持基层政权,实现非法控制。该团伙逐步发展成为以梁某章为首、组织成员多达数十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垄断拆迁,非法手段获取巨额利益。
处理情况
2018年,梅州市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针对该团伙开展代号为“1801”的专案收网行动。此案由广东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
梅州市公安局对梁某章涉黑团伙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侦查,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寻衅滋事案、敲诈勒索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故意伤害案等立13宗刑事案件,此外还有5起治安违法案件。
目前,梅州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梁某章、李某珊、梁某贤等48人,扣押非法所得3000多万元人民币,冻结涉案账户326个,查封其他涉案财物一批。目前,被告人梁某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贪污罪等多个罪名,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梁某贤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