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三大“阳光工程”片区推进会
9月22日至10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全系统三大“阳光工程”广州、惠州、揭阳、阳江、河源、云浮等6个片区工作推进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全系统三大“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会议强调,要持续纵深推进三大“阳光工程”,进一步构建公开、简政、高效、廉洁的自然资源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运行更高效,切实树立自然资源部门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会议指出,自厅党组部署三大“阳光工程”以来,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改革力度,把三大“阳光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紧跟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阳光审批推进改革步伐加快。阳光用地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建立用地审查会审制度,进一步优化省市县三级审批系统,实现审批事项网上组卷、初审、审查、审批“一条龙”,建立“属地回避”“不见面审批”“定期廉政谈话”等十条廉政规则,严审、快审、廉审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省用地预审和审批用时分别由原来的127天压缩到53天、352天压缩到89天,时间分别缩短58%和75%。阳光用矿突出规范“一个办事指南”(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矿业权登记申请办事指南),打造申请、受理、审核、审批“一体化”运作全省通用的网络版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矿业审批综合压缩率近72%。阳光用海重新修订用海审批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审批权限,全面落实用海审批公开制度,强化用海审批信息化支撑,省级权限内共批复项目用海37宗,总面积约3692公顷,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3.6倍和2.3倍。
阳光执法推进公正廉洁高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执法查处、执法协作等自然资源执法管理监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处罚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处理决定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探索重点区域违法用地智能视频监控体系建设,切实推动严格规范高效执法。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制定“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等措施,从空间规划、用地审批、查处整改、考核约束、严格问责等多环节“全链条”遏制违法用地,相关做法获得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并转发全国参照执行。
阳光资金推进公开透明规范。修订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集体决策有关规定,制定“15+8”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深化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阳光透明运行。
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重点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弱项短板,进一步加大组织部署,进一步加大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指导,以高度政治自觉持续推进三大“阳光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目的意义。推进三大“阳光工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要求,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有效措施;是自然资源系统面对“四集中”“三高”形势挑战,进一步构建公开、简政、高效、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际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阳光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目标要求。要严格按照厅印发的三大“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三是明确工作责任。要切实树牢“一盘棋”思想,在加大力度、完善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个有”。一是有专门的领导机制。各市、县(市、区)局都要成立三大“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工作。二是有专门的工作部署。要召开专题部署会,对每项工作进行针对性的部署和要求,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三是有具体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还未制定的县(市、区)局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推进“阳光工程”的具体方案和任务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四是有检查督促。市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抓好各县(市、区)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机制。五是有情况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每季度报告制度,县(市、区)局要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市主管部门汇报,市局要按照要求每个季度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
三要进一步对照目标任务,做到“三个全面推动”。一是全面推动阳光审批。继续推动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在全省落地见效,加大力度推动用地用海用林“一体化”审批改革试点在全省全面铺开;深入推进矿业审批信息化平台建设和“一个办事指南”工作,推动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全面实现;加快用海审批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实现用海审批网上统一办理,切实促进用海审批“三减一高”。二是全面推动阳光执法。用好“清单+制度+科技”手段,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执法自由裁量权和“两法”衔接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双平台”公开透明,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阳光执法”工作新机制新载体。三是全面推动阳光资金。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日常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推进“阳光资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阳光资金”专项督查和重点抽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做到“三个有”。一是有典型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在提升工作透明度、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积极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示范点,以点带面,营造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推进三大“阳光工程”良好氛围。二是有宣传推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三大“阳光工程”内容、程序,开拓开通接受监督和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广泛发动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公开、简政、高效、廉洁的自然资源管理治理体系。三是有检查通报。建立上下畅通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确保全系统、各层级都行动起来。
厅领导,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参加了6个片区工作推进会,21个地级市及33个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汇报了“阳光工程”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