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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六稳”“六保”,粤近三年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成本近800亿

时间:2020-10-20 15:01:58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六稳”“六保”。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697宗、3165.5公顷工业用地享受到地价优惠,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成本799.5亿元。

  在全国率先实施规划、用地“四合一”改革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将省管权限用地审批职权调整给各地级以上市实施,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通的用地网上审批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委托审批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用地审批效率总体提速30%以上。

  在推进规划、用地“四合一”改革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减资料、减时间、减环节、提效率的“三减一提”思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办理时间由通常的60天缩短为最快10天。三是在部分地区试点探索用地用海用林“一体化”审批,助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快立项、快上马、快验收。

  相关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的70%执行

  为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省自然资源厅积极贯彻省政府出台的“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民营经济十条”,印发了支持产业转移工业园用地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若干意见和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工业园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工业用地成本。

  具体来看,一是放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积极推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赁等多种土地供应方式,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明确凡属省优先发展产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的70%执行。二是放宽工业物业分割登记条件。允许制造业企业将其国有工业用地上的物业,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后,分幢分层转让,分割转让后中小企业可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融资。

  同时,进一步放低企业闲置土地盘活门槛。支持产业转移工业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对园区内闲置工业用地,允许通过依法转让、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利用,在闲置土地置换时确实无法满足价值相当条件的,允许以货币补齐差价。

  数据显示,自2017年以来,全省共有697宗、3165.5公顷工业用地享受到地价优惠,为企业节省用地初始成本799.5亿元;4694宗、129.0万平方米工业物业实现产权分割,4407宗、161.7万平方米高标准厂房实现产权分割。2018年度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广东位居全国前列,占全国工业主导型开发区综合前十名数量的半壁江山。

  近三年累计实施“三旧”改造57.1万亩、节地7.4万亩

  去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同步印发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借鉴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经验,聚焦“三旧”改造规划调整难、税费负担重、土地征拆难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19条含金量较高的改革措施,为深入推动“三旧”改造新一轮大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据统计,近三年来,全省累计实施改造面积57.1万亩、节约土地7.4万亩,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580个,占改造项目总数的49%,投资超亿元项目为845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腾出了用地空间。

  弹性出让工业用地10.8公顷,节省初始取得成本884.9万元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将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作为旧改的主阵地之一,联合省工信厅开展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调查成果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为全面推动升级改造奠定基础。联合省工信厅等省直部门起草了《珠三角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报送省政府审定。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村级工业园项目共实施改造114宗,改造面积1.2万亩,有效增加了建设用地供给。全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面积10.8公顷,节省初始取得成本884.9万元,工业用地租赁面积2公顷,节省初始取得成本1807.7万元。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积极开展试点,以乡镇为基本单元,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引领,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调整腾挪,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珠三角村级工业园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优化,为工业园集聚发展腾挪空间。